在医院实习期间被性骚扰了

性骚扰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以含有淫秽色情内容或者性要求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骚扰女性的行为。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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