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可以立遗嘱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只要立遗嘱人愿意办理公证就可以立公证遗嘱,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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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遗嘱。此种遗嘱因为是由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公证遗嘱的订立具有形式严谨,证明力强的优势,是订立遗嘱最可靠的一种法定形式。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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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要想进行公证遗嘱,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机关审核有关材料后,一般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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