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买房,婚后我一直参与月供物业之类的?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之前就算婚前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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